揭秘保健品市場亂象 消費者需練就一雙“慧眼”
時間:2024-10-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新保健 xbj*** 隨著一些保健品廣告的“狂轟濫炸”和百姓保健意識的加強,“過節送保健品”已成為一種時尚。但是過節送保健品并不等于送健康,如果選購不慎反而會給親友健康帶來損害。據記者在姑蘇法院的采訪調查,由保健品買賣引發的民事糾紛卻時有發生,今年以來已達十多起。法官通過近些年蘇城及各地法院保健品消費維權的典型案例,向記者披露了當前保健品市場的三大亂象。
法官介紹說,這是目前法院受理的涉及保健品案件中最為多見的一類。生產經營企業大肆夸大宣傳產品的功效,有些在保健食品的標簽和說明書上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擴大適應人群,變更食用量和食用方法;有些產品故意跟藥品產生混淆,誤導消費者;還有一些普通食品,以膠囊、片劑等形態仿冒保健功能,很容易引起老百姓的誤解。
陸先生購買了某品牌膠囊兩盒(另贈4盒),該產品外包裝寫有“糖尿病患者專用型”,說明書上寫有服用此藥“六天把血糖降至正常,二十天消除糖尿病并發癥,三個月全面修復胰島功能”。陸先生家人按說明書服用后,感覺沒有任何效果。通過電話咨詢藥監部門得知,該產品只是普通食品,不可能有治療糖尿病的作用。后陸先生要求雙倍賠償的訴訟請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法官說法:此案中產品說明書的宣傳內容夸大了消費品的功效,混淆了保健品與藥品的性質,嚴重誤導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致使其權益受到損害,構成虛假宣傳。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因此,消費者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亂象
批號、配方、來源不規范
保健品市場存在的另一大問題是,一些企業誠信意識比較差。一些產品未獲得批號即上市銷售甚至假冒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和標志;不按照批準的保健食品配方工藝組織生產,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在原料來源方面把關不嚴,索證索票執行不力,產品來源難以追溯。
于先生在某保健店商店購買了3盒蜂膠軟膠囊。服用該產品后,于先生感到頭痛乏力,便懷疑買到了假藥,于是仔細查看產品,這才發現產品包裝內外既無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及標識,也沒有“QS”質量安全標識及生產許可證編號。申先生遂將保健店商店訴至法院,要求保健店商店返還貨款并予以10倍賠償。后經法院查實,支持了于先生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依據我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規定,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衛生部審查確認。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廠家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本案中,涉案產品沒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及標識,也沒有證據證明其已按有關規定辦理食品安全性評估并申報批準的手續,故違反了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廠家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亂象
非法添加藥物成分
法官表示,保健品中非法添加的問題也比較嚴重。統計數據表明,有4類保健食品中違規添加藥物成分的情況比較突出。首先是減肥產品,通常添加的藥物有兩種,西布曲明和酚酞,這些物質的副作用是停藥之后體重反彈比較嚴重,并可能對肝腎有毒性。其次是降糖產品,主要添加的藥物成分是格列本脲、格列奇特、苯乙雙胍、格列甲嗪等。其次是在緩解體力疲勞的保健食品里添加西地那非。第四是增強性功能的產品,而實際上國家規定的保健功能中沒這一項功能。
萬女士購買了20盒降糖輔助類保健品送給父親作為禮物,療效相當顯著。后經朋友提醒,王女士將該保健品送至藥監局相關部門,這才發現“療效顯著”的背后竟是添加了格列本脲等化學藥物成分。萬女士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場予以賠償。后經法院查實,王女士的訴訟請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說法: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對人體不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對食品的成分規定為“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因而保健品不是藥品,是一種特殊的食品,不應添加藥物成分。如保健品中違規加入藥物成分,亦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可依法獲得賠償。
■如何不上當受騙
消費者需練就一雙“慧眼”
那么,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時的要訣是什么?記者采訪的一位保健醫生指出,正規保健品對特定人群可能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如亞健康人群、某種維生素缺乏等。但是不講科學亂吃保健品不僅不會起到保健功效,還會損害健康。因此,即使是正規的保健品不能作為日常飲食替代品,不按需要亂服保健品會導致機體的某種功能失調及由此產生藥性中毒、激素增多等其他副作用,遲早會吃出病來。而如果是非正規保健品,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可能更多。
應該根據什么原則來選擇保健品?醫生介紹說,雖然服用保健品不需要醫生開處方,但最好根據全面體檢情況,綜合分析后根據醫生的建議再選擇合適的保健品。
一、認準“藍帽子”。外包裝左上角有“藍帽子”的就是保健食品,購買時要認準產品包裝上是否有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文號,標識國產保健食品要有衛生部的批準文號“衛食健字”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準文號“國食健字”標識,進口保健食品要有“衛進食健字”標識。
二、確認保健功能。仔細參看產品包裝上的說明書,確定產品的保健功能。目前,我國衛生部審批的保健食品一共只有20多種保健功能,而且同一產品不能同時具有兩種以上的功能,消費者購買時要注意分辨。
三、注意產品的禁忌。保健食品的批準證書上注明了一些不適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業標注在產品包裝的說明書上。消費者在選用這類保健食品時要注意是否適合您或您要送禮的對象。特別是年老體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兒童及青少年、孕婦要謹慎選擇保健品。通訊員 耿莉 記者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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