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有些痛苦是人為放大的
時間:2024-10-1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我的一個同學最近離婚了,原因是她無法忍受男方給她帶來的痛苦。
她向我傾訴了心中的“苦”,她痛斥前夫是一個“暴躁狂”,自私刻薄,不近情理。我讓她說出前夫具體在哪些方面得罪了她,她一一羅列:前夫當眾指責過她,讓她很沒有面子;他不給她買早點,讓她心情不爽;他也向她動過手,屬于推搡之類,但這在她心目中等于家庭暴力。
我聽了她的訴說,我勸她說,你可能夸大了理由,放大了痛苦,夫妻居家過日子,磕磕碰碰難以避免,如果對此寬以待之,便會減少許多煩惱。
其實,世間的很多痛苦,或者說我們所遭受的痛苦,往往是被人為放大了的。
“我多么痛苦!”“我多么不幸!”說這些話的人,據我觀察,往往是一些活得悠閑而又不錯的人。他們對別人要求過高,對自己則很放縱,認為別人一無是處,而自己則十全十美。據我所知,我的這位同學的前夫并不是她所想的那么可怕。如果她能寬容對方的一些小缺點,就不會導致雙方的矛盾加深,以致各奔前程。
一個家庭的確有許多瑣碎的煩惱之事。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從生活態度到生活習慣的容忍,對對方職業、文化層次的容忍,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而我們必須淡化它。倘若有了這么一種現實的態度,我們就不會在那些貌似高貴的、虛擬的痛苦上兜圈子。
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會遇到一個男人或者一個女人,并組建家庭,當你認為你遇到的這個人天底下最壞的時候,可能有人會認為這個人是天底下最好的。如此一來,我們有什么必要走極端,又有什么必要放大我們的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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